证券代码:002676证券简称:顺威股份公告编号:2025-060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
2025年5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9亿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9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10亿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0.80亿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到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8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9亿元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现就相关担保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作为担保人
1.被担保人: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
(1)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赛特”)向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
申请的10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向广东赛特发放贷款共计1000.00万元。
1/11(2)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赛特向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申请的39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近日,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向广东赛特继续发放贷款。截至目前,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向广东赛特共计发放600万元。
(3)公司于2025年3月6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赛特向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2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兴业银行佛山分行暂未向广东赛特发放贷款。
(4)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赛特因经营需要向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672.80万元长期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目前,广东赛特已归还所有本金及利息,无实际贷款金额,该《不可撤销担保书》已过担保期限。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广东赛特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600.00万元。
2.被担保人: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1)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与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广开顺”)向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金额为24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近日,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向广东广开顺发放贷款6.12万元。
(2)公司于2025年3月6日与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开顺向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4000.00万元授信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兴业银行佛山分行暂未向广东广开顺发放贷款。
(3)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佛山分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开顺向广发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3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随后,广东广开
2/11顺多次向广发银行佛山分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截至目前,已开立的银行承
兑汇票已全部结清。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广东广开顺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6.12万元。
3.被担保人: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与中国银行顺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智能科技”)向中国
银行顺德分行申请的1990.00万元长期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中国银行顺德分行向广东智能科技发放贷款共计797.5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广东智能科技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797.59万元。
4.被担保人: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与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顺威”)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的2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青岛顺威已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归还所有本金及利息,无实际贷款金额,且该《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已过担保期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青岛顺威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
5.被担保人: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新能源”)
因经营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9250万元,授信期限为七年。同时,公司对本次顺威新能源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事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顺威新能源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仍为29250.00万元。
上述担保进展事项仍在公司股东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因此无需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为四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3/11已审议的担保额度
已提供尚在担保期截至目前该笔担保对剩余已审议的被担保方中已签署担保合同限内的担保余额应的实际贷款金额可用担保额度的担保金额
广东赛特6900.00万元6900.00万元1600.00万元9100.00万元
广东广开顺9470.00万元9470.00万元6.12万元10530.00万元
广东智能科技1990.00万元1990.00万元797.59万元6010.00万元
顺威新能源29250.00万元29250.00万元29250.00万元5750万元
(二)公司作为被担保人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与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国开行广东省分行申请的1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随后,国开行广东省分行向公司发放贷款15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向国开行广东省分行陆续进行部分还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对应的实际贷款金额为13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名称: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5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595816665E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街道)逢简村委二环路南02地块
法定代表人:贺衍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含改性塑料、高压塑料管构件、汽车工程塑料构件、机车工程塑料构件、电子塑料件、自动化滴灌设备),金属制品业(含五金制品),专用设备制造业;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
4/11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4-12-31/2024年度2025-9-30/2025年三季度(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87994127.94258712425.78
负债总额190400404.40155558712.2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000.004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190400404.40155482133.24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97593723.54103153713.49
营业收入265999787.62171939135.71
利润总额5533514.386628974.58
净利润6203724.255582354.95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公司名称: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082576387Y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之四
法定代表人:杜岩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
风机、风扇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文化、
办公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
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再
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
5/11产。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4-12-31/2024年度2025-9-30/2025年三季度(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82571036.80130335029.49
负债总额32054416.7379656010.2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32054416.7379656010.20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50516620.0750679019.29
营业收入266352126.30141914202.84
利润总额1669312.88216532.28
净利润1240837.99162399.22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公司名称: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0825760881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委会二环路南02地块之三
法定代表人:李双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智能电子、电气设备、智能电表箱、塑料制品、
模具、汽车零配件、卫生洁具、管道配件、五金交电制品;照明灯具的技术开发、
销售与安装配套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发生产及销售: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含改性塑料、高压塑料管构件、汽车工程塑料构件、机车工程塑料构件、电子塑料件);研发、制造、加工、销6/11售:智能卫浴洁具及配件、水暖器材、清洁设备、家用电器(包括智能电子坐便器、普通马桶盖板);智能机器人及周边产品的设计、制造及销售。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4-12-31/2024年度2025-9-30/2025年三季度(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67764701.53162130704.92
负债总额146111163.20139495113.1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533526.9013317766.00
流动负债总额138022945.20131958281.86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21653538.3322635591.74
营业收入123340323.9088779802.20
利润总额531191.311403765.31
净利润327016.99982053.41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公司名称: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BQ5PN02M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3106房
法定代表人:杜岩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汽车装饰用品制造;喷涂加工;电镀加工;真空镀膜加工;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风机、风扇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以自
7/11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4-12-31/2024年度2025-9-30/2025年三季度(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41624829.251100253500.80
负债总额587343284.35713675780.9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48790677.23330326236.11
流动负债总额199257462.11238996814.52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注241125334.68264254248.00
营业收入391645725.33506012065.07
利润总额25855077.7820567668.31注
净利润20122190.9613595865.15
注: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指归属于母公司部分的净资产、净利润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BZ4764001202511075)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
债务人: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
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8/11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
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公司与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092300457525)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甲方):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
债务人: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最高主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2470.00万元及其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
师费等);
2)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返还
贷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3)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保证范围:乙方与债务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内连续签订
的综合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开立保函合同(或提
9/11货担保书)、委托贷款合同以及其他乙方与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文件,
均为本合同的主合同。乙方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都属于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确定日时,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
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前款所述“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债务人分期清偿该笔债务的情况下,每一期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该笔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承兑汇票、开立保函、提货担保等业务,则乙方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分次垫款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为乙方最后一次垫款之日。
四、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9亿元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2025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就银行授信等事项
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9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金额(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已实际发生担保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31653.71万元,其他未形成实际担保义务的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956.29万元,上述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476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46%。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10/11六、备查文件
1.担保合同;
2.银行流水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