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新)
本人作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于2023年12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新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士学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太原师范学院教师和星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现任星海音乐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广东省合唱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合唱协会会长和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及会议表决情况
2023年度在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本着谨慎
客观的原则,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核,积极沟通并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对各项议案都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充分发表自身的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发表同意意见。
2023年度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0次股东大会。本人仅出席了审议受聘本人
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选举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在职期间,前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暂未召开会议。
四、现场办公检查情况
2023年度在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到公司实地考察,与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确保投资者获得公司的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均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
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对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未向股东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五)无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将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新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