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
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01-24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上海市财政局0001247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财务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业务收入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客户服务情况:2022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46家上市公司
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客户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11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工作安排、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进行评价并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
方面进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16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团队成员召开审计计划沟通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如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本页无正文,为《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范海峰张新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