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邱冠周(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邱冠周先生,1949年2月出生,工学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1978年至1987年就读于中南工业大学,获硕士、博士学位;1987年至1992年期间任中南工业大学矿物工程系副系主任、系主任、教授、副校长;1992年至2010年任中南大
学副校长、教授;现为中南大学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学术带头人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规划发展项目(973项目)生物冶金项目首席科学家,同时兼任中国颗粒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矿业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材料学部副主任,国际生物湿法冶金学术委员会委员。
2019年12月至2025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和7次股东会,本人参加了任职期间召开的
2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公司召实际出委托出缺席董是否连公司召开出席股名开董事席董事席董事事会次续两次股东会次东会次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数未亲自数数
(现场/参加董通讯方事会会
式)议邱冠周2200否2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在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两项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特别职权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共同推动审计工作全面、高效开展。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网络等途径,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
(七)报告期内工作及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持续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全面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本人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的问题积极予以解答,就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审议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审议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本款所列情形。
(四)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本款所列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审议公司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事项。
(六)股权激励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勤勉
尽职、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提升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任职期内,公司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