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7-65号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广东宏大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广东宏大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广东宏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件(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广东宏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广东宏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东宏大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禤文欣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卢玲玉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
48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211691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公司于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
41.07元/股),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公司收到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款共计人民币1767532875.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增值税)人民币24072205.8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30370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700423589.74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资金投资。
截至2020年10月9日,本次非公开募集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计入账户,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50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743460669.74
项目投入 B1 1079249468.4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补充流动资金 B2 273959790.30额已结项目节余募集资
B3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序号金额利息收入净额和理财
B4 131293616.12收益
项目投入 C1 526071878.52
补充流动资金 C2本期发生额已结项目节余募集资
C3 11739.76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和理财
C4 4538732.24收益
项目投入 D1=B1+C1 1605321346.97
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273959790.30截至期末累计发生已结项目节余募集资
额 D3=B3+C3 11739.76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和理财
D4=B4+C4 135832348.36收益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141.0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41.0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0年11月6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所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9日办理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0日办理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0日办理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0年12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及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开设的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9日办理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3.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6年1月22日办理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4.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6年1月15日办理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5.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宏大爆破工
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于2026年1月15日办理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
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6.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0日办理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7.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0日办理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141.07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户名开户银行存款余额备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东路支行已销户份有限公司
(9550880019713200527)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东路支行(9550880019713200437)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园支行(8110901012601216977)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营业部(12090607111010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赤岗支行已销户份有限公司
(4405014319010000151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支行(66527513505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4404250104001763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
厦门分行8.92限责任公司
(3605007880178866268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
铁银支行47.15限责任公司
(4305011088250000012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铁银支行85.00
团)有限责任公司
(43050110882500000125)
合计141.07
(三)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备注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767532875.6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35832348.36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24072205.86
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605321346.97
补充流动资金273959790.30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739.76项目金额备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1.07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0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9363.12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项目名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先投入金额
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9363.129363.12
合计9363.129363.12
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3631200.0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止2020年10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5019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1.83亿元进行现金理财,现该笔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1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
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定期存单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6月9日;
2021年12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
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协定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2021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2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7月12日;2022年6月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
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2日;2022年6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2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
使用募集资金9亿元进行人民币综合服务业务,产品期限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7月1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4月2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3年12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在该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办理区域差异化产品存款业务,产品期限为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4月10日,该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4年5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
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31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5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6月17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5月3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8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6月1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2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6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
1亿元进行定期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6日,该理财产品
已到期;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7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11月5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
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
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11月5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9月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9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0月1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1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1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2月1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0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5年1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23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5年1月1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2月10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5年2月1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6月1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5年3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5月7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审议之日,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2025年4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
用募集资金2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30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5年5月1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8月13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3887434.79元。报告期期末,公司不存在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141.07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已于2026年1月按规定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已办理注销。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141.07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已于2026年1月按规定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已办理注销。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附件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6753.2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607.19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87928.1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是否已变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承诺投资项目计投入金额进度(%)
更项目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重大变化
(2)(3)=(2)/(1)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向
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否147139.39147139.3952607.19160532.13109.1031012.07是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29613.9029613.9027395.9892.51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76753.29176753.2952607.19187928.11106.3231012.07
合计176753.29176753.2952607.19187928.11106.3231012.07
受行业宏观因素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2022年3月24日,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将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的建设期由3年调整为5年,即至2025年使用完毕,原募投项目的用途不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为提高资金利用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9363.1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相关审批及审计程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1.83亿元进行现金理财,
现该笔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1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定期存单管理,产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品期限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6月9日;2021年12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协定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2021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2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7月12日;2022年6月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2日;2022年6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
13日至2022年12月2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9亿元进行人民币综合服务业务,产品期限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7月1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4月2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3年12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在该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办理区域差异化产品存款业务,产品期限为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4月10日,该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4年5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
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31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5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6月17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2024年5月3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
期限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8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6月1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2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2024年6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定期存款管理,产品
期限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2024年7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管理,
产品期限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11月5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11月5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9月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9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0月1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1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1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2月1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
12月30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2025年1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
限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23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5年1月1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2月10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5年2月1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6月1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5年3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5月7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审议之日,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2025年4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2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
限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30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5年5月1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8月13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3887434.79元。报告期期末,公司不存在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备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扣除的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导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