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证券简称:广东宏大公告编号:2025-09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2月授予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所有激励对象均完成业绩考核要求,但期间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曾任职单位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不能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此外,1名激励对象于2025年9月去世,本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可申请解除限售,但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184股。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回购价格13.98元/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117184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60002247股变更为759885063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办理。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2月30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号天盈广场东塔56层证券保密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紫沁、黄佳顺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电子邮箱:hdbp@hdbp.com邮 编:510623
4、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说明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电子邮件收到文件日为准;寄送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