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证券简称:广东宏大公告编号:2025-09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原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人力资源
配置和工作安排情况,预计无法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服务,辞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履行的邀请招标程序及评审结果,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或“公司”)
分别于2025年9月26日、10月1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立信事务所发来的《关于辞任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报审计机构的函》,立信事务所鉴于人力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情况,预计无法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服务,辞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财务信息的高质量披露,强化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根据已经履行的邀请招标程序及评审结果,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详情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2024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年上市公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司(含 A、B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天健事务所作为华仪电已完结(天健事务华仪电气、东海2024年3月6投资者气2017年度、2019年度所需在5%的范围
证券、天健日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内与华仪电气承担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连带责任,天健事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务所已按期履行判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
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禤文欣,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自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卢玲玉,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自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鹏,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自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50万元(其中广东宏大140万元、雪峰科技110万元),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广东宏大40万元、雪峰科技40万元)。本期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略微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有所增加。
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广东司农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公司纪检审计部于2025年8月12日向5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了
邀请招标文件,共有3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会议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开标、评标工作,对上述3家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资料进行了评审,立信事务所得分第一,天健事务所得分第二。立信事务所鉴于人力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情况,预计无法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服务,辞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根据会计师选聘制度规定及招标综合得分,拟聘请第二中标人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事务所将按公司要求完成本次年度审计项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此次拟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及拟聘天
健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天健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符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1、立信事务所《关于辞任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报审计机构的函》;
2、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4、天健事务所营业及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
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