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天健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5.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所拥有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人。
天健所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88亿元(经审计,下同),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47亿元。2025年天健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5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为7.3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78家。
(二)执业记录
1天健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三)2025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
1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众环”)已连续6年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职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慎核查与评估,经研究,拟将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所。
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所为公司项目配备了专属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章天赐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铭鸿先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丁锡锋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工作方案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天健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
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时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三)质量管理
1.项目咨询
天健所建立与专业技术支持相关的政策和程序,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权威性的技术支持人员,确保业务能够获得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审计过程
3中,审计人员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天健所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及时解决了
审计过程中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内部、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形成的结论应当得以记录和执行。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所建立在全所范围内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并开展实质性监控,以实现下列质量目标:就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情况提供相关、可靠、及时的信息;采取适当的行动以应对识别出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缺陷,以使该缺陷能够及时得到整改;天健所就监控的实施情况,发现的缺陷,评价、补救和改进措施、问责等形成监控报告。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
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
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天健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天健所在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已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天健所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健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
4理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
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已完结(天健所需在5%华仪电气、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2024年3月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
投资者东海证券、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6日担连带责任,天健所已
天健所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按期履行判决)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总体评价
综合以上信息,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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