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5证券简称:华东重机公告编号:2025-01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括展期款项),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期限以每笔实际到账日起算),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利率为3.20%。
2.本次借款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翁耀根、孟正华、翁杰及一致行动人翁霖、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翁杰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次借款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翁耀根姓名翁耀根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21958********
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南张社区****通讯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 508 号华发传感大厦 B 座 24 楼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二)孟正华姓名孟正华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21958********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南张社区****
通讯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 508 号华发传感大厦 B 座 24 楼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翁耀根配偶。
(三)翁杰姓名翁杰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831984********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南张社区****
通讯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 508 号华发传感大厦 B 座 24 楼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系翁耀根及关联关系孟正华之子。
(四)翁霖姓名翁霖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831990********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南张社区****
通讯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 508 号华发传感大厦 B 座 24 楼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39%股份,翁关联关系耀根及孟正华之女。
(五)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锦溪路100号科教创业园9号楼604-1法定代表人翁耀根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成立日期1999年6月1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期限1999年6月14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1250116700N
采矿、采石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制造;利用自
经营范围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翁耀根持股87.00%,孟正华持股13.00%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82.87万元,净利润-6212.70万元;截
财务数据
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7483.6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62357.31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4.77%股份。
(六)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软件研发大厦)1706室法定代表人孟正华注册资本500万元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期限2007年11月16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1668996098L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下列经营范围限分公司经营:正餐服务。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翁杰持股95.00%,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0%,孟股东情况
正华持股2.00%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6.93万元,净利润-819.09万元;截至2024
财务数据
年12月31日总资产10759.3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527.69万元。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对象: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
2.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实际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支出
3.借款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4.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期限以每笔实际到账日起算)
5.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利率,本次借款利率为3.20%
6.定价政策:本次财务资助系交易各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客
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四、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翁杰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次借款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流动资金充裕性;
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且公司对该项借款不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自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借款
余额为1060.51万元。该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支出,提高了公司融资效率,增加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流动资金充裕性,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具有实质上的帮助,借款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借款目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借款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且公司对该项借款不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同意本次《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