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6证券简称:亿利达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8月20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达”)
收到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的通知,浙商资产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商资产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桐控股”)转让其所持有的亿
利达169815632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向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
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国投”)转让其所持有的亿利达40316349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12%)(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或“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浙商资产变更为润桐控股,实际控制人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变更为桐乡市财政局。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转让基本情况2026年4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浙商资产分别与润桐控股、嘉兴国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浙商资产向润桐控股转让其所持有的亿利达169815632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
7.80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1324561929.60元;浙商资产向嘉兴国投转让其所持
有的亿利达40316349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12%),每股转让价格为7.55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304388434.95元。
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分别获得浙江省国资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桐乡市财政局(国资办)的批复或备案同意,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2026年8月4日,浙商资产分别与润桐控股、嘉兴国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4日、2026年5月16日、2026年7月30日和 2026 年 8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关于收到浙江省国资委批复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和《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2026年8月19日,公司收到浙商资产通知,本次股权转让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6〕第130号、第
131号)。
二、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情况
2026年8月20日,公司收到浙商资产通知,浙商资产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份已于2026年8月1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过户登记完成后,本次股权转让各方的持股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过户前本次过户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浙商资产21013198137.11%00%
润桐控股00%16981563229.99%
嘉兴国投00%403163497.12%
三、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润桐控股直接持有公司169815632股股份,
2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由浙商资产变更为
润桐控股,实际控制人由浙江省国资委变更为桐乡市财政局。
(一)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3MA28B3786H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校场西路188号3层西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叁拾亿元整法定代表人董飞龙经营期限2016年12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城市经营范围配套设施投资、建设,城市开发建设、投资;受托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管理。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桐乡市财政局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图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3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尚在履
行的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