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瞿静女士、林祖龙先生、周纬国先生对照相关监管规
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表,对独立董事的任职及持股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瞿静女士、林祖龙先生、周纬国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均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亦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如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