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7证券简称:乔治白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0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6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平瑞公路588号商务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陈永霞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
120738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1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6944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8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13794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13832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8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13794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27%。
8、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00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73%;
反对113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0%;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94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714%;反对113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2134%;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00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73%;
反对113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0%;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94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714%;反对113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2134%;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599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71%;
反对113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0%;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94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700%;反对113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213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00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73%;
反对113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0%;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94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714%;反对113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34%;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04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13%;
反对1131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0%;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99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065%;反对1131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1784%;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589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88%;
反对1146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93%;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84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973%;反对1146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2861%;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和合并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7.0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00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73%;
反对113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0%;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94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714%;反对113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2134%;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7.02《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00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73%;
反对113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0%;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94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714%;反对113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2134%;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7.0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00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73%;
反对113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0%;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94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714%;反对113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2134%;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7.04《关于将公司原〈乔治白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合并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并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00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73%;
反对113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0%;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94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714%;反对113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2134%;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吴梦瑶、曹小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 年 5 月 12 日刊登的《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