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证券简称:金河生物公告编号:2026-050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度股
东会的授权,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由3.13元/股调整为3.03元/股。该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一)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6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三)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由3.13元/股调整为3.03元/股。
二、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情况
1(一)调整事由2026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
(二)调整依据及调整结果
根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中“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之“三、购买股票价格”的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之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从3.13元/股调整为3.03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调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符合《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事项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内容符合《指导意见》《1号监管指引》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2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
划购买价格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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