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C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A收入扣除情况表
专项核查报告
CAC专字[2025]1402号
C
中审华会C计师事A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目A
C录目录页次
一、专项核查报告1-2
二、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3-4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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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专项核A查报告CC CAC 专字[2025]1402 号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智能”)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远大智能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远大智能《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A漏是远大智C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远大智能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C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
1A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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