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2证券简称:远程股份公告编号:2026-014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保障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远程复合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复材”)、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南电缆”)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其
他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其中,为远程复材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为苏南电缆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该担保事项已于2026年2月24日经公司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对远程复材、苏南电缆担保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动资金借款、项目
贷款、银票、保函、信用证等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业务。公司拟为远程复材、苏南电缆上述借款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担保进展情况公司为苏南电缆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被担保方苏南电缆于本次担保额度使用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本次担保被担保担保方持最近一期经审议的本次使用剩余可用担保方生效前担生效后担方股比例资产负债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保余额保余额率远程电无锡市缆股份苏南电
100%68.71%400000.001000.001000.0039000.00
有限公缆有限司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5月11日
地址:宜兴市杨巷镇镇龙村兴业大道28号
法定代表人:余昭朋
注册资本:13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773216196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股100%,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的制造、销售;塑料造粒、金属拉丝、铜带的加工、销售;
电缆盘的加工、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0103.0941378.70
负债总额17428.5628431.2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净资产12674.5312947.73
2024年1-12月(经审计)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7487.8040086.83
利润总额917.23313.81
净利润884.38272.90
2苏南电缆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担保方: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债务人):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约定债务
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
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
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5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总余额为2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8%。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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