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
高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讨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作出的审慎决策。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本次终止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高峰、王国俊、朱磊磊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