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ST双成 公告编号:2026-040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Wang Yingpu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2人,代表股份215802615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2.03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055249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6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8人,代表股份10277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8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9人,代表股份9742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6人,代表股份9697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84%。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749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4%;反对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9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0%;反对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2%;弃权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748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0%;反对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8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57%;反对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2%;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689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5%;反对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29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81%;反对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6%;弃权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179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3%;反对5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4%;弃权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9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043%;反对5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01%;弃权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6%。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380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3%;反对3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0%;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20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644%;反对3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75%;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1%。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74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41%;反对3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05%;弃权15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1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403%;反对3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49%;弃权15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48%。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HSP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王成栋先生及LI JIANMING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对该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54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1%;反对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2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87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877%;反对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5%;弃权2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