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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双成: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3 00:00 查看全文

*ST双成 --%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ST双成 公告编号:2025-042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成栋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24人,代表股份212161715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1.16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05898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5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2人,代表股份6263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11人,代表股份6101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11人,代表股份6101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4%。

8、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

会议或视频通讯会议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43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9%;

反对2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3%;弃权

1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3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477%;反对2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3218%;弃权1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05%。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38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6%;

反对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8%;弃权

1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8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674%;反对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3726%;弃权1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00%。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22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0%;

反对2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1%;弃权

1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2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019%;反对2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6627%;弃权1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54%。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27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1%;反对2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8%;弃权

1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6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756%;反对2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6529%;弃权1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15%。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656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0%;

反对3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3%;弃权

1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6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251%;反对3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8165%;弃权1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84%。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592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6%;

反对3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9%;弃权

1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2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64%;反对3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51%;弃权1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6%。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694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8%;

反对2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弃权

1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34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430%;反对2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6185%;弃权1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8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6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142%;

反对2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39%;弃权

1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1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3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905%;反对2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7512%;弃权1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83%。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HSP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王成栋先生及LI JIANMING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对该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06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2%;

反对2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弃权

1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5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14%;反对2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922%;弃权1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505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06%;

反对40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8%;弃权

2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5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405%;反对40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6343%;弃权2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52%。

1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09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8%;

反对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1%;弃权

1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9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872%;反对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595%;弃权1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34%。

1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26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0%;

反对2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弃权

17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6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707%;反对2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3399%;弃权17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94%。

1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23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6%;

反对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8%;弃权

1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0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3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248%;反对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3726%;弃权1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26%。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32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5%;

反对27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1%;弃权

1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1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576%;反对27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578%;弃权1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46%。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623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4%;

反对2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1%;弃权

2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63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810%;反对2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4529%;弃权2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61%。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13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7%;

反对2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

17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53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511%;反对2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4824%;弃权17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65%。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29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4%;

反对2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9%;弃权

16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9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199%;反对2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4480%;弃权16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21%。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30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反对2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6%;弃权

1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0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297%;反对2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4366%;弃权1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37%。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11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9%;

反对2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8%;弃权

1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51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249%;反对2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119%;弃权1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32%。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18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3%;

反对2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2%;弃权

1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58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429%;反对2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23%;弃权1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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