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6证券简称:百洋股份公告编号:2025-056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的决定由公
司董事会审议作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奉强先生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9号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105人,代表
股份107183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0.965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为2人,代表股份104478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0.184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人,代表股份270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7815%。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现场或通过通讯方式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9日
2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文件。
本次股东会共2个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5733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99.4306%;反对4225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3942%;弃权1877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1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9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7.4397%;反对422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5.6184%;弃权187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9418%。
2.审议通过《关于为优质客户银行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缓释金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5629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99.4209%;反对5733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5349%;弃权47390股,
3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44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8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7.0553%;反对573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1.1929%;弃权47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751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诗梦律师、张梅林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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