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7证券简称:红旗连锁公告编号:2025-011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曹世如、曹曾俊、曹世信、成都红旗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截至目前,合同履行情况良好。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继续租赁上述房屋,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用于开展主营业务经营。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世如回避表决。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曹世如女士持有公司18.06%股份,为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总经理;曹世信为曹世如兄弟;曹世如持有资产公司90%股权,曹世如之子曹曾俊持有资产公司1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全资子公司向曹世如、曹曾俊、曹世信、资产公司租赁房屋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一:曹世如
1.基本情况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正府街**
身份证号码:51010319520613****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曹世如女士持有公司18.06%股份,是公司总经理暨第一大股东。3.履约能力分析曹世如女士无大额债务,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经查询,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二:
1.关联基本情况
关联人:曹曾俊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正府街****
身份证号码:510105197906******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曹曾俊先生系公司副总经理并持有公司2.66%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曹曾俊先生无大额债务,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经查询,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三:曹世信
1.基本情况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新光路**
身份证号码:51010219540526****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曹世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的兄弟,曹世信未持有公司股票。
3.履约能力分析
曹世信先生无需要偿还的大额债务,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经查询,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四:资产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644.52万元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87号法定代表人:曹曾俊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042337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总经理曹世如女士持有资产公司90%的股权,为资产公司实际控制人;
曹曾俊先生持有资产公司10%的股权。
资产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9512015.48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290170.74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46446.85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2753239.91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履约能力分析
资产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经查询,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近三年发展状况
资产公司成立于1986年1月15日,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及物业管理。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序面积(平出租房承租方租赁期限房屋地址租金(元/年)号方米)
2025.7.18至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
1曹世如成都市武侯区红521.4北路6号18栋1层1、1564200.00
旗连锁有限公司2028.7.17
2号
高新区(西区)百草
2曹曾俊成都高新区红旗
2025.9.17至
121.25378300
连锁有限公司2028.9.16
路1号1楼、3号1楼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
3曹世信成都市青羊区红
2025.5.10至
131.28路14号、锦屏南路1165412.80
旗连锁有限公司2028.5.9号“金沙蜜地”1幢
1层4、5号
2025.11.10成都市金牛区严家祠
4资产公司成都市金牛区红156.8339520.95
旗连锁有限公司至2028.11.9
路188号58幢49、
50号
5资产公司成都高新区红旗205.92成都市高新区西区独2025.6.16至66150.00
连锁有限公司柏环街386号1层2028.6.15
6资产公司成都高新区红旗
2025.6.16至
194.13成都市高新区西区独63000.00
连锁有限公司2028.6.15柏街139号1层
2025.12.27
7资产公司成都市锦江区红1214至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4410000.00
旗连锁有限公司2028.12.2687号一楼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根据所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房屋租赁协议》涉及的房屋坐落地址、面积、租赁期限、租
赁费用、出租方详见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其他条款:
(一)租赁费的缴纳
承租方每年度向出租方支付一次租金,承租方在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首期租金,到期按约定时间支付下一年度租金,节假日相应顺延。
(二)合同期满,如出租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三)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
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五)合同如需作变更或修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手写变更或修改、增加、减少合同内容,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用于公司主业经营,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5762445.64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年4月14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该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