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贺立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恪守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审慎、客观行使各项职权,依托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与透明度,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列席了2次股东会。
会前,本人认真研读董事会办公室送达的会议资料,结合零售行业发展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分析;会议中,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同时,持续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保持常态化沟通,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关联交易规范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贺立龙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议次数委托出席缺席次数
2200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和亲自出席会议,在收到会议相关资料后,事先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基于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形成明确意见,以确保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将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作为履职核心,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实际: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数据、财务报告等资料,听取管理层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专项汇报;结合实地考察门店运营、供应链管理等环节,掌握公司真实经营状况;主动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其诉求与关切。
四、现场履职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和其他现场工作的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及时听取管理团队汇报重大事项的进展和合规制度建设情况,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就公司合规制度建设方面建言献策并为公司所采纳。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十五天。
五、其他事项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6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对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零售行业前
沿动态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针对公司经营发展、合规管理等方面提出更具针对性的专业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决策、监督、咨询方面的作用,为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贺立龙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