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及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人员组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1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
李文、张劲松、初大智,其中李文担任主任(召集人)。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随即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自当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且符合“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的规定:张劲松(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初大智(独立董事)、刘晓春(职工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对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募集资金、日常关联交易等相关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形成会议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2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2024年度《投资理财内部审计报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部审计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
(二)2025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
1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2025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2025年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内部审计报告》。
(三)2025年8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2025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部审计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投资理财内部审计报告》。
(四)2025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2025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2025年三季度《日常关联交易内部审计报告》。
(五)2025年11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及其过往审计工作情况、执业质量
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估,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经审慎评估,认为致同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计划完成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二)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2024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财务总监关于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计
2划、审计重点及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并形成沟通记录;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场后加强与其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
(三)2024年报审计期内,在年审机构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形成财务会计报表可提交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书面意见。在年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流程合理规范,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评估,认为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事项。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内部审计提交的各项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进
行监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有效实施,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六)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照法定履职权限,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规经营或履职不力等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但董事会未予采纳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调研工作情况
为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能,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履职,扎实开展调研工作。2025年,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等形式,聚焦公3司技术研发、经营发展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运营实况,
结合自身专长和履职经验,围绕生产经营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学习培训情况
在积极参加会议、履行职责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委员注重自身学习培训工作,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举办的培训和会议,全体委员认真学习,及时掌握监管规则的变化,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六、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就公
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等事项开展审慎核查评议,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6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