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证券简称:博实股份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7072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7日14:1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公司2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喜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1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有3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572629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996%。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45213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5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7416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399%;
2、其他出席、列席人员(包括通讯方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8904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45%;
反对70578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5%;弃权368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5893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550%;反对7057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56%;弃权368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69476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4%;
反对121319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86%;弃权355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0950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87%;反对12131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06%;弃权355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69465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2%;
反对121279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79%;弃权355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0949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80%;反对12127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82%;弃权355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4《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20223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76%;
反对70514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4%;弃权355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6025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41%;反对7051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3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17%;弃权355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70307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59%;
反对121289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81%;弃权347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1033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386%;反对12128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88%;弃权34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26%。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69449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09%;
反对122194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39%;弃权346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0947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71%;反对122194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31%;弃权346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98%。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69464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1%;
4反对122179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36%;弃权34656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0949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80%;反对12217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22%;弃权346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98%。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69504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8%;
反对121280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79%;弃权355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0953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904%;反对12128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83%;弃权35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13%。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69464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1%;
反对121320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86%;弃权355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0949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80%;反对12132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07%;弃权35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13%。
5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6《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70471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87%;
反对12100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31%;弃权348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1050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484%;反对12100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17%;弃权348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99%。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20181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68%;
反对71385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6%;弃权347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6021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16%;反对7138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40%;弃权34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44%。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21078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25%;
反对70554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1%;弃权346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4%。
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6110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854%;反对7055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41%;弃权346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04%。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4.01《关于选举邓喜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01504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01809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299%。
邓喜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关于选举黄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034405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434709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270%。
黄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关于选举张玉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236620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636924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405%。
张玉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4.04《关于选举马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034413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43471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270%。
马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关于选举王春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279242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679546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963%。
王春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关于选举陈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23401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3706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613%。
陈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5.01《关于选举张劲松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289511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689815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579%。
张劲松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5.02《关于选举曹玉昆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034011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434315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246%。
曹玉昆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关于选举初大智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289010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689314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549%。
初大智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4《关于选举杨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035600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435904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41%。
杨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徐新先生范雅君女士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
9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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