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新疆浩源公告编号:2025-027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浩源”)2024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24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413628185股为基数,拟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股利27299460.21元,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之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或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增减变化的,公司将依照变动后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36281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9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1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新疆浩源公告编号:2025-027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3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 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257李猛龙
203*****012崔长斌
303*****937钟志刚
402*****840钟浩
508*****982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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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2号商业
楼B座D22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陶晖翟新超
咨询电话:0997-2530396
传真电话:0997-2530396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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