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欣食品”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
督导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欣食品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0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7575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0419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5045807.55元。该募集资金已
于2023年8月8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6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肴
福建长恒31762.4426286.66制品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海欣食品4742.144743.97
合计36504.5831030.63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一)募投项目过往延期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肴制品项目”项目建设期从2024年12月延长至2025年
12月。
(二)募投项目本次延期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肴制品项目”建设期延长,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调整前项目建设完成日期调整后项目建设完成日期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肴制
2025年12月2026年6月
品项目
(三)募投项目本次延期的原因
受部分关键设备(如新合作供应商供应的螺旋速冻库等)尚未完成安装及验
收等因素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出现延迟,未能按预定时间完成建设工作。
该募投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12月完成建设,鉴于上述客观原因及公司未来项目整体规划考量,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实施效果,公司拟将项目建设期延长
6个月,调整后预计完成建设时间为2026年6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2025年12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2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募投项目“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肴制品项目”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6月。
六、保荐机构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海欣食品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珺文俞琳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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