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世
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浙江世宝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扩大优势产品规模,促进公司盈利增长;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布局未来汽车转向技术;以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7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32987747 股,面值总
额为人民币32987747.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61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9999995.6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499999.96元(其中税款198113.21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46499995.71元,
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2610363.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087745.02元,每股可得净额为人民币10.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0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定价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12024年 3月 1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日前 20个交易日 A股平均交易价格的80%,即每股 A 股人民币 10.04 元(定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平均交易价格=定价日前 20个交易日 A股交易总额除以定价日前 20个交易日 A股交易总量)。
公司 A股于定价日(即 2024年 3月 12日)的收盘价格为人民币 13.74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的认购人及其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人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人民币:元)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0103651999991.9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63430780999997.27
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0801115999996.71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37229056999996.90
5瑞士银行320452433999999.64
6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1885014 19999998.54
7周海虹188501419999998.54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59755170000016.11
合计32987747349999995.67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金额项目序号(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34408.77
项目投入 B1 11398.20
截至期初累计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2 14290.00
生额 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B3 201.0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4 3.28
项目投入 C1 11030.99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2 -7290.00本期发生额
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C3 71.4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4 -
项目投入 D1=B1+C1 22429.19
截至期末累计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7000.00
生额 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272.5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3.2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5248.82
2金额
项目序号(人民币:万元)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248.82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及2024年12月
23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地直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8110801012502815047972552.78募集资金专户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81108010109028159952018.29募集资金专户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地
15726388136235459686.71募集资金专户
直街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81108010123028176368407666.34募集资金专户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11050402290006207547646325.16募集资金专户州罗溪支行注
合计52488249.28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罗溪支行系监管协议签署主体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
3区支行的下属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实施的“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主要聚焦未来转向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落地,布局汽车智能化线控转向控制技术、汽车线控四轮转向控制技术、高安全性转向控制模块化设计技术。因此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增加孙公司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江苏省常州市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变更类别变更前变更后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
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实施主体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公司、江苏斐鹰汽车科技关键部件建设项目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吉林四平吉林四平、江苏常州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拟延长募投项目“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4“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期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项目名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日期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改造项目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6年6月30日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本次调整后募本次调整前募集项目名称调整金额集资金拟投入资金拟投入金额金额
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9000.004000.0013000.00改造项目
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14408.77-4000.0010408.77
上述变更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产生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本核查意见及附件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浙江世宝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5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审议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4408.7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030.99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000.0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429.19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1.62%是否已改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承诺投资项目调整后投截至上年截至期末累本年度是否达
变项目募集资金承本年度投资进度(%)尚未投入预期投预定可使性是否发和超募资金投资总额年末尚未计投入金额实现的到预计
(含部分诺投资总额1入金额2(3)=(2)金额入时间用状态日生重大变向()投入金额()
改变)/效益效益(1)期化承诺投资项目
1、新增年产60
万台套汽车智2026年是9000.0013000.008808.955067.689258.7371.223741.272026.12.31不适用不适用否能转向系统技度术改造项目
2、汽车智能转2026年
向系统及关键是14408.7710408.779501.932874.873781.7136.336627.062026.12.31不适用不适用否度部件建设项目
3、智能网联汽
车转向线控技
否5000.005000.004699.583088.443388.8667.781611.142026年1-62026.6.30不适用不适用否术研发中心项月目
4、补充流动资
否6000.006000.00--5999.89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金
合计-34408.7734408.7723010.4611030.9922429.19-11979.47-----
7(1)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及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
在“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和“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基于匹配客户同步开发节奏和响应市场与技术迭代的审慎考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打造更具长远发展基础的生产建设平台,本着审慎、稳健、合理的态度调整项目进度,以降低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的前提下,将“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和“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结项日期延期至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2026年12月31日。
目)
(2)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在“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对市场环境及技术要求的快速变化及最新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打造研发中心项目升级后的更长远、更强劲综合实力,本着审慎、稳健、合理的态度调整项目进度,以降低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将该项目结项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与客户的合作紧密度,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利实施,公司拟增加孙公司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江苏省常州市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8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拟延长募投项目“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期间,“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延长至2026年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月30日。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至13000万元,“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至10408.77万元。
公司实际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2467.40万元,经2024年5月10日第七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3日和2024年5月23日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经2024年4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29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实际已使用1429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5年4月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2025年4月9日第八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实际已使用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5年12月26日归还3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7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经2024年4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期累计滚动申购结构性存款产品31000万元,实现收益122.4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经2025年4月9日第八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期累计滚动申购结构性存款产品25100万元,实现收益48.96万元,截至
2025年12月31日,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均已到期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于2024年6月完成,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6月19日销户,账户结余3.28万元已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永久补流
9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248.82万元,其中5248.8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7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10(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小宙孟晓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