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证券简称:良信股份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7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的分配方式为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4322300.00股后的10988027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姓名
100*****165任思龙
201*****626丁发晖
301*****676陈平
401*****719樊剑军
500*****814吴煜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8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3223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1123125020股(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19760544.00元÷1123125020股×10,即每10股现金红利为1.95668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应为0.1956688元,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1956688元/股)。
六、咨询机构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
咨询联系人:程秋高、王锐
咨询电话:021-68586632
传真电话:021-5807301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