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8证券简称:光洋股份公告编号:(2026)022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薪酬发放及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将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薪酬发放情况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团队”)
绩效薪酬围绕公司主业提升、并购重组和战略转型等方面,依据公司2025年度董监高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计算,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报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公司按照管理团队职等系数赋权、考核结果得分计算分配系数,综合考量其主管业务的业绩考核(营收、利润、毛利率、人均劳效、产出良率、降本达成等指标)、全年出勤在岗情况、业务突破或战略贡献等给予考核得分,并核算分配系数,按照分配系数核算出绩效奖金分配额度。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2025年度管理团队绩效薪酬发放总额为256.66万元,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绩效薪酬(万元)
李树华董事长41.97董事、首席执行官、财
郑伟强41.97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吴朝阳董事、总经理41.97
沈亚军常务副总经理26.58
张建钢常务副总经理18.19
翁钧副总经理25.18
黄兴华副总经理27.98
巢华锋副总经理29.38
职工监事(离任)、综合
蒋爱辉3.44管理部副部长
合计-256.66
注1: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取消监事会,蒋爱辉先生于2025年10月17日离任职工代表监事。
注2:上述绩效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
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外部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2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2、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特别奖惩、中
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最高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基本薪酬,每月按固定金额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为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绩效薪酬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相关管理人员在月度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可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特别奖惩、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规定
1、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进行适当调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参会差旅费及根据《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