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尚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大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三条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200000元。
第四条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五条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