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施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
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
二、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放弃认购的期权或最终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涉及1211800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根据部门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16名激励对象第一次行权期业绩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根据系数比例,
涉及235643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本次共涉及1447443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
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三、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00人,共计解锁4670157份期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以下无正文,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此页无正文,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陈丽梅南俊民顾斌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