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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1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714证券简称:牧原股份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7045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34人,71人业绩未达标评级为D,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不予解除。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25153053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602%。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3月25日。

3、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满足,同意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1、2022年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2年2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2年2月12日至2022年2月21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2月23日公司披露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2年2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1日披露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2年3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3月25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59685191股,授予价格为每股30.52元,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5577人。

7、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7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17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164818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2年6月9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53220851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802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0.5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调整为30.27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9、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鉴于299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中15人同时持有2019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2022年限制性股

票)从公司离职、岗位调整、退出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29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2563074股。

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31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其中3名同时持有2019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31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6400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1、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8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等原因,退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89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30981股。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项。本次共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7614356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15603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2、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4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等原因,退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44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6287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3、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3年4月14日、2023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共计回购注销6940779股(其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613616股,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327163股)。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变更为27743672股。

15、2023年7月13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7.381783元(含税)。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由30.272元/股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9.534元/股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16、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35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等原因,退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359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29253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7、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3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等原因,退出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

注销上述133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6840股。公司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解

除限售相关事项。本次共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5153053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54526股。公司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首次授予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并上市日期为

2022年3月25日,第二个限售期于2024年3月24日即将届满。

(二)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限售条件。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解除限售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1年生猪销售量为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生猪销售量增长率为

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生猪销售量增58.50%,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长率均以公司销售简报或定期报告所载数据为准。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2022年至2023年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以2021年生猪销售量为基数,2022年生猪

限售期销售量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二个解除以2021年生猪销售量为基数,2023年生猪

限售期销售量增长率不低于40%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4499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公司制定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结果为“A”或“B+”,其个人本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

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考核结果等级

等级说明 100%可解除限售,共计可解锁A B+ B C D解锁比例100%80%50%0%24939300股;

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锁期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或“B+”时可 结果为“B”,其个人本次激励计划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锁的全部限解除限售额度的80%可解除限

制性股票申请解锁;上一年度考核为“B”时则可对该解锁期内可 售,共计可解锁 194256 股;

解锁的 80%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上一年度考核为“C”时则可对 4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

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 50%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而上一年度考 果为“C”,其个人本次激励计划解核为“D”则不能解锁。 除限售额度的 50%可解除限售,共计可解锁19497股;

7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为“D”,其个人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不能解锁。

此次共计可解锁25153053股,剩余454526股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上述股份实施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公司及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则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要求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3月2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515305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602%。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4534名,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71人。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姓名职务

票数量(股)性股票数量(股)性股票数量(股)

常务副总裁、财曹治年163500817500务负责人杨瑞华副总裁2452001226000褚柯副总裁98100490500

董事会秘书、首秦军43500217500席战略官高曈财务部负责人2452001226000王春艳首席人力资源官196200981000养猪生产首席运李彦朋147200736000营官张玉良首席智能官98100490500徐绍涛牧原肉食总经理98100490500袁合宾首席法务官81800409000王志远发展建设总经理81800409000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等

4971642524403703454526

(4594人)合计5121512525153053454526

四、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

182927474433.47-25153053180412169133.01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165141848830.22165141848830.22

首发后限售股1501125842.751501125842.75

股权激励限售股277436720.51-2515305325906190.05

二、无限售条件流

363607594766.5325153053366122900066.99

通股

三、总股本5465350691100.005465350691100.00

备注:本次变动前股本为2024年3月11日总股本。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5、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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