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4证券简称:牧原股份公告编号:2026-035
债券代码:127045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不会对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影响。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政府补助可以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方法进行核算。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的养殖销售、生猪屠宰,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及相关政策,各级财政对各地区生猪保险进行不同比例的补贴,所有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均可投保。生猪保险补助不直接经过公司,以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的形式发放。公司前期会计处理方式为,针对政府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补助,将其确认为其他收益。
随着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为进一步提升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可比性,公司结合生猪保险费用补助业务特点,参考境内外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行会计处理实践,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计划针对生猪保险费用补助业务按照净额法进行核算,使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与境内外同行保持更一致的口径,在行业内具备更强的横向可比性。
公司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上述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改按净额法核算(以下简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即将与保险相关的其他收益冲减营业成本,不会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现金流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时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
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
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其他则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其他则计入当期损益。
(四)变更日期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为了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对利润表影响汇总如下:单位:元影响2025年1-12月2024年1-12月项目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营业
120988146970.07-2527091644.70118461055325.37111666526476.89-2347508239.94109319018236.95
成本其他
2981863773.28-2527091644.70454772128.583010397096.76-2347508239.94662888856.82
收益
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是不同科目的重分类调整,对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不会对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毛利率的指标计算会产生影响。
本次调整将使本公司的财务数据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披露口径更为一致,也能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更加标准化、更具可比性的视角来评估公司的经营表现。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使财务报告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且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现金流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记录及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特此公告。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