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牧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席位由8名增加至9名,新增1名非独立董事,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
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秘书、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
(CFO)、首席人力资源官(CHO)、 (CFO)、牧原肉食首席执行官、首首席法务官(CLO)、首席战略官 席人力资源官(CHO)、首席法务官
(CSO)、发展建设总经理、养猪生 (CLO)、首席战略官(CSO)、发
第十三条 产首席运营官、首席兽医师(CVO)、 展建设总经理、养猪生产首席运营
牧原肉食总经理、首席智能官 官、首席兽医师(CVO)、牧原肉食总
(CAIO)以及其他由董事会明确聘 经理、首席智能官(CAIO)以及其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他由董事会明确聘任为公司高级管备注:本章程中所述总裁即总经理,理人员的人员。
副总裁即副总经理。备注:本章程中所述总裁即总经理,副总裁即副总经理。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表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第一百〇八产生。
条
公司设终身荣誉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聘任。终身荣誉董事长不属于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不享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权利,不承担亦不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条款修订前修订后员职责。终身荣誉董事长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给予建议和指导。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牧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