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证券简称:湖南白银公告编号:2025-014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3〕
21号、财会〔2024〕24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国际准则趋同问题进行了明确。
2.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1.根据《准则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根据《准则解释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25年4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