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证券简称:湖南白银公告编号:2025-048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白银”“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等议案,于6月 2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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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和第六届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4日在公司内 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人数为120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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