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
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黄寿昌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提交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对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审核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无异议,我们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务,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三、《关于<2024年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1经审阅,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情况,我们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4年内控审计报告无异议,我们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务,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四、《关于关联方为公司代偿部分债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实控人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关联方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2(本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寿昌黄雷陈燕维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