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和聘任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座801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尤尼泰振青拥有合伙人53名、注册会计师22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9名。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5633.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88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145.46万元。
2025年度尤尼泰振青为1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2147.48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
2025年,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公司选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进行招标。经专家评审,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标,并
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尤尼泰振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尤尼泰振青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尤尼泰振青出具了否定意见的
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和2025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尤尼泰振青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
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2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2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会议与负责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等召开沟通会,对2025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关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措施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及时、准确的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0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