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8证券简称:友邦吊顶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2日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时沈祥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盐县百步镇百步大道388号公司会议室
8、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参加情况
1、参加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5072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446%。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8361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6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710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84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6%。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011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4%;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011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4%;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
3、审议《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选举刘永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4971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45%。
刘永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02选举修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4968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0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14%。
修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03选举陈旻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4968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41%。
陈旻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04选举温亚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4968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41%。
温亚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05选举时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4968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41%。
时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4、审议《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4.01选举梁铭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4971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45%。
梁铭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4.02选举陈茂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949689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0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86%。
陈茂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4.03选举张艾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4968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41%。
张艾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波律师、李勤芝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