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15号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明,你公司至迟于2026年1月4日知悉你公司债权人向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你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事项,但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6年1月28日才披露《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第7.5.4条第一款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1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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