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ST 麦趣 公告编码:2026-052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 麦趣”)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4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一”)及《关于对李勇、李刚、姚雪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4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二”)现将决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内容
(一)决定书一“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查,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麦趣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案件。2026 年 3 月 18 日,ST 麦趣披露《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显示,2025年9月4日,昌吉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新2301民初3057号民事判决,判令 ST 麦趣子公司新疆西部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向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626.56万元,并判令ST麦趣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6年1月14日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昌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
金额2644.18万元。公司未就上述诉讼案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25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
第二款第一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未及时审议及披露关联方交易。2026 年 3 月 10 日,ST 麦趣披露《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7日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ST 麦趣子公司向 ST 麦趣控股股东子公司新疆元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1300万元。上述交易实际已于2026年2月10日发生,但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226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第四十二条规定。
3.未及时披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事项。2026 年 4 月 10 日,ST 麦趣披露《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显示,2022 年以来,ST 麦趣及下属子公司新疆西部生态牧业有限公司、牛小递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多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
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
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合规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决定书二“李勇、李刚、姚雪:经查,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麦趣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案件。2026 年 3 月 18 日,ST 麦趣披露《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显示,2025年9月4日,昌吉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新2301民初3057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号民事判决,判令 ST 麦趣子公司新疆西部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向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626.56万元,并判令ST麦趣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6年1月14日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昌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
金额2644.18万元。公司未就上述诉讼案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25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
第二款第一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
2.未及时审议及披露关联方交易。2026 年 3 月 10 日,ST 麦趣披露《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7日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ST 麦趣子公司向 ST 麦趣控股股东子公司新疆元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1300万元。上述交易实际已于2026年2月10日发生,但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226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第四十二条规定。
3.未及时披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事项。2026 年 4 月 10 日,ST 麦趣披露《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显示,2022 年以来,ST 麦趣及下属子公司新疆西部生态牧业有限公司、牛小递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多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
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
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上述事项发生期间,李勇任公司董事长、李刚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姚雪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李勇、李刚、姚雪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李勇、李刚、姚雪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通知,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二、其他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涉问题,将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总结、整改。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新疆证监局的要求,充分吸取教训,持续加强《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次收到决定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等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