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 金一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
6月13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 金一”变更为“金一文化”,证券代码仍为“002721”,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金一”变更为“金一文化”
3、股票代码:002721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5年6月16日
5、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6月13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将
于2025年6月16日开市起复牌。
6、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
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二、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号),触及《深圳证券
1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9.8.1条第(八)项的情形,深圳证
券交易所于2024年6月12日起继续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逐项排查,不存在9.8.1条所列示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也符合9.8.8条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
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存货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存货存在减值迹象,进而对2020年末、2021年末存货以财务报表减值测试为目的进行评估,依据减值测试结果,对2020年、2021年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京会兴专字第65000028号《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会计处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024年
1月3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京会兴专字第00840001号《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等相关公告。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号):
2“经查明,金一文化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金一文化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公司2020年虚增存货
6.10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5.92%虚增利润总额6.10亿元,占当期利润总
额的21.21%;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7.03%,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9%。上述事项导致金一文化2020年、
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截至目前,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十二个月。
(三)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逐条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第9.8.1条列示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股票上市规则》是否触
(2025年修订)公司逐项自查情况及相关
9.8.1条情形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一)存在资金占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2025]京会兴专否用且情形严重;
字第00840076号),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情况。
公司不触及该项条款。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二)违反规定程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序对外提供担保且否况。
情形严重;
公司不触及该项条款。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三)董事会、股东
公司不存在董事会、股东会无法正常召开会会无法正常召开会否议并形成决议的情形。
议并形成决议;
公司不触及该项条款。
(四)最近一个会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部控制被出具无法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京表示意见或者否定会兴审字第00840215号)及公司《2024年年否意见的审计报告,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或者未按照规定披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公司不触及该项条款。
制审计报告;
3(五)生产经营活经自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动受到严重影响且行。否预计在三个月内不公司不触及该项条款。
能恢复正常;
经自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均可正常使
(六)主要银行账用,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否号被冻结;
公司不触及该项条款。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4年、2023
(七)最近三个会年、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计年度扣除非经常均为负值。
性损益前后净利润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孰低者均为负值,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否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5]京度审计报告显示公会兴审字第00840200号)显示公司存在持续司持续经营能力存经营能力。
在不确定性;
公司不触及该条款。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6号),因公司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2020年、
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
(八)根据中国证号)。但公司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监会行政处罚事先规定情形。
告知书载明的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实,公司披露的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在虚假记载,但未告》(公告编号:2024-044)、《关于公司股触及本规则第9.5.2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否条第一款规定情号:2024-045)、《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形,前述财务指标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包括营业收入、利告》(公告编号:2024-048)。
润总额、净利润、资(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或者负债科目;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存货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存货存在减值迹象,进而对2020年末、2021年末存货以财务报表减值测试为
目的进行评估,依据减值测试结果,对2020
4年、2021年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北京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京会兴专字第65000028号《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会计处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024年1月3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京会兴专字第00840001号《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号),截至目前,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不触及该条款。
(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合并报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表、母公司报表年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度末未分配利润均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5]京为正值的公司,其会兴审字第00840200号),公司2024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3.97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低于最近三个会计
配的利润为-628827.26万元。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公司不触及该项条款。
30%,且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
(十)投资者难以
判断公司前景,投公司不触及该项条款。否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截止披露日,公司已结案的投资者索赔相关案件1起,索赔金额25059.02元,北京金融法院判决公司赔偿金额13677.29元,公司已完成赔付;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已作出并案审理的民事裁定书的已受理案件合计18起,公司暂未收到相关起诉材料,涉诉金额暂未知悉,相关事项暂未达到确认预计负债的标准。
如后续相关诉讼案件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5义务。
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8条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
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将由“ST 金一”变更为“金一文化”,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721”,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
10%。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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