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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金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阮超)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1 00:00 查看全文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阮超)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本人作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阮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文艺馥欣(杭州)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领益智造独立董事、物产金轮独立董事,并于2025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后获得连任。历任华泰联合证券并购部、投资银行部等部门担任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等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本人对出席的2025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和异议的情形。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情况以通讯方应参加亲自参加现场出席委托出席应参加实际出席式出席会缺席次数次数的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议次数101028002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依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委员,应出席1次战略投资

与ESG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1次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并参与修订《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实际出席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年度财务报

告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跟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任委员的工作职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进行审慎评估,基于公司战略和管理需求,从候选人资质、经验、能力和独立性等多维度考量,为优化公司管理层结构提供有力支持。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出席1次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1次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会议,参与修订《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参与新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持续完善投资者保护与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际出席了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与审慎表决。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

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

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2场公司组织的网上业绩说明会,积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时间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积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审查监督,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相关建议,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9天。

公司为保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或电话、微信了解相关情况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不存在任何阻碍和干预行为。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核,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条款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和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批准手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与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

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其他重点关注事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事项进行了

探讨和交流,对有关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5年度,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本人对相关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

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独立董事,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始终坚持独立、公正原则,认真审阅了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且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年度工作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持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各种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同时,本人将进一步深化与股东的沟通互动,尤其把关注焦点放在中小股东群体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阮超)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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