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望)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本人作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董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信息化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物产金轮独立董事,并于2025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后获得连任。历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等。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本人对出席的2025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和异议的情形。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情况应参加亲自参加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应参加实际出席缺席次数次数的次数次数式出席会次数次数次数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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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
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关注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议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在薪酬与考核工作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际出席了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保持审慎的专业怀疑态度,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作为会计领域专业人士,本人认真监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及工作人员的独立性和构成、审计计划安排、财务报表相关的主要问题及异常、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与管理层是否存在重大分歧等问题,并就此与会计师保持沟通,确保了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和审计结论的客观性。
(五)现场工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8天。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同时本人也十分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利用出席股东会和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机会,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经营发展状况,并提供了相应的资料文件,为本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能提供了全面支持,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核,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条款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和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批准手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本人与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
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其他重点关注事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事项进行了
探讨和交流,对有关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5年度,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本人对相关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
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重点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可以有效地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年度工作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本人高度重视公司的内部审计、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工作。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仔细审阅年度内的重要审计报告,深入剖析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及财务附注的详尽性,提出针对性询问与改进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将延续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不断提升专业能力,通过独立、客观的态度参与治理,助力公司提升经营业绩,实现可持续发展,并加强与董事、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董望)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