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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27 00:00 查看全文

海洋王 --%

证券代码:002724证券简称:海洋王公告编号:2026-03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未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聚丰路1601号海洋王科

技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彩芬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5人,代表股份549930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809%。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538490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98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11440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82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114人,代表股份139775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11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92927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0%;

反对5882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0%;弃权4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339392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43%;反对58828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87%;弃权4990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0%。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2数的2/3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8143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0%;

反对173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9%;弃权4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190272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131%;反对173740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99%;弃权4990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0%。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8143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0%;

反对173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9%;弃权4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190272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131%;反对173740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99%;弃权4990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92776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2%;

反对6032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7%;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324292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3262%;反对60328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61%;弃权50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关于提名周实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483701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416809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338%。

3.02、《关于提名李彩芬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48271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17804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255%。

3.03、《关于提名邱良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48270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1676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180%。

3.04、《关于提名李文兵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48269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15805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112%。

3.05、《关于提名曾春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482697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9%。

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16404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8.1155%。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实女士、李彩芬女士、邱良杰先生、李文兵先生、曾春莲女士均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关于提名张善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484455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492205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32%。

4.02、《关于提名章永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483850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43170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404%。

4.03、《关于提名王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483812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42790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132%。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善端先生、章永奎先生、王毅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善端先生于2022年9月1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此张善端先生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9月13日届满。

章永奎先生、王毅先生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92458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4%;

反对609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8%;弃权7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92492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987%;反对60918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83%;弃权7590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张鑫、贺晴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审议议案及其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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