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4证券简称:海洋王公告编号:2026-02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暨修
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情况
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名调整为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为提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效率,公司拟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并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承接。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专门委员会设置调整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对照情况请见附件。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四、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专门委员会设置调整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说明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是
2独立董事制度修订是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是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的公司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附件: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原章程新章程
第七十三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第七十三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审计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员主持。
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推举代表主持。
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会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两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八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负责制定。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第一百四十三条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百四十三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以及制定董事、高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
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披露。
议:
第一百四十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
(四)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
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会提出建议:
条件的成就;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成就;
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董事会对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记载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
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在不影响其他实质性修订的前提下,将不再逐项列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