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5证券简称:跃岭股份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预案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646 号 《 2025 年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公 司 2025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14552755.2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67300.93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16880199.5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按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88019.9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
15192179.59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9404851.94元。
3、为了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在考虑到公司未
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56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57500股后的
股本254942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458896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
1/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000股,累计回购金额878800.00元。现金红利和回购金额合计为5467765.00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7.53%。
5、若本次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
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588965.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567300.9347194461.81-51010987.63
(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36726249.59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339404851.94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4588965.0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583591.7033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458896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是□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原因《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
2/4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触及此情形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588965.00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为3583591.7033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的30%,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2025年度的盈利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制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646 号《2025 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3/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