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5证券简称:跃岭股份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5%以上股东林仙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持有本公司股份1988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7692%)的5%以上股东林仙明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6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0%),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
近日,公司收到林仙明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仙明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仙明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股数(股)
例(%)例(%)
合计持有股份198891007.7692%198891007.76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8891007.7692%198891007.7692%
1/2有限售条件股份----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林仙明先生决定提前
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林仙明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后,原计划减持的股份本次不再减持。
3、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林仙明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