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ST龙大 公告编号:2026-159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23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年 9月 23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23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蓝润置地广场 T1-32楼。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晓初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会议的股东 643人,代表股份 194531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91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45509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0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9人,代表股份 49022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16%。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2人,代表股份 49544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522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39人,代表股份 49022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16%。
9、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表决结果
编码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股)总表决情
关于聘任公 190457860 97.9058% 3659482 1.8812% 414400 0.2130%况
1.00 司 2026年度其中,中小 通过
审计机构的
股东的表 45470701 91.7773% 3659482 7.3862% 414400 0.8364%议案决情况总表决情
关于变更注 190609448 97.9837% 3507394 1.8030% 414900 0.2133%况
2.00 册资本及修 其中,中小订《公司章 45622289 通过股东的表 92.0833% 3507394 7.0793% 414900 0.8374%程》的议案决情况
1、提案 1.00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提案 2.0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方律师、李志怡律师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