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ST龙大 公告编号:2026-132
债券代码:128119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财务顾问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于2026年7月9日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下发的决定书【(2026)
鲁06破申(预)1号】、决定书【(2026)鲁06破申(预)1-1号】,债权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阳农商行”、“申请人”或“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烟台中
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烟台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龙大美食公司预重整清算组作为临时管理人。
一、公开选聘财务顾问机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并依据决定书规定的临时管理人职责,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适格的财务顾问,对龙大美食预重整案可能涉及的相关财务事宜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持。
为明确选聘原则、条件等有关内容,便于有关中介机构参选,临时管理人特制定选聘文件(详见附件内容)。有关机构应按照选聘文件的要求于2026年7月24日18时前提交参选文件,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通知各中介机构选聘会的具体时间。选聘文件全部内容对各参选单位均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选聘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临时管理人享有。
二、风险提示
1、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
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2、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1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否
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龙大”。
5、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
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附件1
财务顾问机构选聘说明
为确保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美食”)预重整工作顺利、
高效推进,参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开选聘方式选任财务顾问机构,现邀请符合资质的机构参与投标。
一、财务顾问机构的工作范围
财务顾问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按需出具股价分析报告与除权专项意见;
2、《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二十条规定的
相关职责;
3、临时管理人认为应当出具的其他报告或其他专业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财务
顾问委托合同为准。
二、参选条件
1、参选机构应当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处于正常执业状态且
行业业绩优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出具重整相关专项财务顾问报告的资质和能力;
2、参选机构的经办团队具有下列上市公司重整财务顾问经验的优先:
(1)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上市公司;
(2)与龙大美食同行业的上市公司;
(3)重整程序期间或之前有可转债的上市公司;
3、同一家财务顾问机构的总、分、子公司不能重复参选,需指定唯一主体作为
参选机构,不能指定唯一参选机构的均视为无效参选;
4、报名机构或报名机构的总公司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5、承诺为龙大美食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的财务咨询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能够在限定期限内完成财务咨询工作;6、不存在应当回避、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利益冲突情形,未被债权人、意向投资人聘请开展与本项目相关的财务咨询工作。
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程序需要及实际报名情况,调整上述财务顾问机构的参选条件。
三、参选文件的编写
(一)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相关内容,按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包括参选机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业绩及案件经验等);
2、服务方案、报价和工作方案(包括拟派驻人数、人员和时间表);
3、参选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参选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7)为上市公司重整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关项目信息需保密的,可进行脱敏处理);
(8)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可向本项目委派的专业人员
数量、执业年限、承办上市公司重整案件经验;
(9)报名函;
(10)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11)其他参选主体认为有必要提交的附件资料。
四、参选文件的准备、提交
(一)参选文件的准备
1、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可加盖骑缝章),
各封面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参选机构应提交一式五份的参选文件,其中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应分
别明确标识,如有出入,以正本为准。参选文件应密封于包封袋中,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参选机构提交参选文件时,需提供与参选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扫描件),
电子文档与纸质版参选文件内容不一致,以纸质正本为准。
(二)参选文件的提交
参选机构应于2026年7月24日18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邮寄至临时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临时管理人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机构,视为放弃本次参选。
报名截止之前,参选机构可联系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选聘流程、选聘规则及工作范围等进行咨询。报名截止后至召开评审会议前,报名机构均可以向工作人员咨询前述事项,以获得同等信息和基础材料。
五、竞聘陈述
临时管理人将提前向参选单位通知选聘会召开具体时间与地点,请参选单位做好随时述标的准备。在正式召开选聘会议时,参选机构报名函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入场前提交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核查。选聘时,临时管理人将根据参选单位提交完整版参选文件的先后顺序通知各参选单位依次进行陈述。陈述内容可围绕参选文件展开,陈述时间以10分钟为限。评审委员会有权就陈述内容进行提问。
六、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次财务顾问机构的选聘采取择优聘用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财务顾问机构的规模、业绩、团队设置、工作方案、报价等情况进行评审投票,票高者中(如出现平票情况,则报价较低者当选),票数第二多的机构作为备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律师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泰山路17号
联系邮箱:ldmsqsz@163.com
联系电话:14714482104为便于识别,寄送报名材料纸质版、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时,请注明“龙大美食预重整财务顾问机构参选文件——中介机构名称”。
八、其他
财务顾问机构未经临时管理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临时管理人有权更换财务顾问机构。
报名参加财务顾问机构选聘会议的授权代表人数上限为2人。本次选聘财务顾问机构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特此说明。附件2报名函
致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财务顾问机构选聘,并将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有关文件资料。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单位承诺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我单位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参选单位:(公章)
2026年月日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兹授权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组织的财务顾问机构选聘。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参加本次选聘会议,并处理与选聘会议的相关事宜;
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本次选聘会议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
3、处理与本次选聘会议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不含签署委托协议书)。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26年月日
注:请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