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龙超述职报告
2025年11月,本人被聘任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龙超,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11月生,经济学博士,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云南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研究团队负责人,曾任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自2025年11月17日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云南锡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云南嵩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持续自查并确认: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在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
2025年度任职期间独立性保持良好。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公司2025年度共计召开8次董事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1次,本
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
1100均为赞成票
公司2025年度共计召开5次股东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股东会1次,本人出席股东会况如下: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1100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均现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了解议案背景及具体内容,就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状况、聘任高管、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审慎探讨,独立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要求,以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履行委员职责,重点围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核定等关键事项开展了相应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1111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本人牵头组织委员会开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核定与考核工作。统筹制定薪酬考核框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规模及发展阶段,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牵头拟定符合公司实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明确薪酬构成(固定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及考核指标(经营业绩指标、战略落地指标、风险管控指标等),确保薪酬方案兼具激励性与约束性。最终形成的薪酬方案经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相关决议已按规定及时披露。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甄选及聘任审议工作。报告期内,针对公司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聘任事项,严格对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从业履历、履职能力及职业操守等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选聘标准公开透明,为公司选聘优秀管理人才、夯实经营管理团队提供了专业支撑。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亲自现场出席
1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选聘了高级管理人员,本人通过审阅候选人资质材料、参与候选人面谈沟通等方式,客观评估候选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度,重点关注候选人过往经营管理业绩、行业资源储备及对公司战略发展的适配性。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环节,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生以下涉及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审核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主动与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定期沟通与不定期问询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报告期内,通过季度工作例会、专项沟通会议、一对一访谈等方式,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核心成员沟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关于年度审计计划执行进度、日常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针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
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时发起不定期问询,确保对公司内控状况及经营风险的动态掌握。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重大会计估计、关联交易审计程序等事项进行事前沟通,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程序。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工作,始终将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履职的核心要点之一,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搭建沟通桥梁,及时听取中小股东诉求,传递公司经营发展信息。依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公开咨询电话及邮箱等渠道,本人定期查阅中小投资者的留言与问询,针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协同公司相关部门梳理形成统一答复口径并及时公开;针对个性化诉求,主动协调管理层进行专项对接,确保投资者的疑问得到妥善回应。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为更直观、深入地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多次前往公司开展现场履职工作,切实将监督与调研落到实处。根据履职需要,本人列席了公司内控评审会等重要内部会议,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年度审计计划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风险防控措施等方面的汇报,针对会议议题发表独立见解,为公司优化经营策略、防范运营风险提供专业建议。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所需的各类议案材料、背景说明及财务数据,确保本人在会议审议前有充足时间审阅研究。对于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相关部门主动向本人通报进展情况,保障了本人对公司核心经营信息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同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就公司2026年度与各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合规性、公允性及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针对公司提交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本人严格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点核查关联方认定的准确性、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三大核心要点。通过查阅关联交易协议、市场可比交易价格数据、关联方财务状况等资料,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审慎评估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独立性的影响,确保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编制计划,强调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2025年度报告编制前,本人多次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年度财务核算工作进度、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内控缺陷识别与整改情况,保证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可以按时披露。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针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本人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开展履职工作,重点关注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过往审计质量及独立性。一方面,了解其近年来在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中的执业记录及监管处罚情况;另一方面,结合其过往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的工作成效,评估审计团队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责程度及与公司的合作契合度。同时,本人就续聘理由、审计费用定价依据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确认审计费用与审计工作量及行业收费标准相匹配,不存在不正当利益安排。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财务负责人为肖冬磊先生,公司本年不存在聘任或
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高度重视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匹配战略发展需求为导向开展履职工作。针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重点核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从业履历、履职能力及职业操守,通过审阅候选人简历资料、参与面谈沟通等方式,全面评估候选人与拟任岗位的适配性,关注其是否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确保聘任程序合法合规、选聘标准公开透明,为公司选聘优秀管理人才、夯实经营管理团队提供专业支撑与保障。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牵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审议工作,重点关注薪酬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激励性及与业绩的挂钩程度。同时,重点核查薪酬核定与考核结果的匹配度,确保绩效薪酬发放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成效紧密关联,杜绝超额发放、脱离业绩的不当激励情形。保障薪酬方案既能够有效激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积极性,又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价值与管理层利益的绑定。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通
过参与董事会决策、现场调研、监督检查等方式,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能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医药行业监管政策动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力度,
重点关注合规风险防控等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助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龙超
2026年4月28日



